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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中外合作办学单位

哈尔滨工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深圳国际设计学院
机构名称 哈尔滨工业大学香港理工大学深圳国际设计学院 机构属性 不具有法人资格
机构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深圳大学城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 法定代表人 韩杰才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者 内地:内地:哈尔滨工业大学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黄玉东
港澳台:港澳:香港理工大学 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办学层次和类别 硕士研究生教育 学制 3年
办学规模 办学总规模为900人(其中国际学生不超过180人),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每年招收100人、设计专业每年招收100人、城乡规划专业每年招收100人 招生起止年份 2026年—2028年(每年1期)
招生方式 招生名额须纳入学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考生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境内教育机构按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政策和招收其他中国籍学生的相同程序、标准进行录取
招收国际学生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开设专业或课程 智能科学与技术、设计、城乡规划
颁发证书 内地:内地:哈尔滨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港澳台:港澳:
Master of Design (Intelligent System Design)(设计学硕士(智能系统设计)学位证书);
Master of Design (Transitional Environments Design)(设计学硕士(城市环境设计)学位证书);
Master of Science in Multimedia and Entertainment Technology(多媒体科艺理学硕士学位证书)
(学生获得境外学位证书不以赴境外学习一段时间为必要条件)
审批机关 教育部
许可证编号 MOE44HKA02DNR20252586N
许可证有效期 2031年6月30日
备注
变更记载:

中外合作办学就读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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